关于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的通知(璧讨论组发[200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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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讨论组发[2008]2号
关于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镇乡党委、政府,局级工作部门,县属中学,县管医疗机构:
为“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引向深入,根据渝解发[2008]2号文件精神和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县委常委、政府党员副县长在分管和联系范围及局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讲党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课人员:县委常委、政府党员副县长,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
二、授课时间:通知下发即日起,至2008年7月1日前。
三、授课内容: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主题,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组织内容。
四、授课安排:县委常委、政府党员副县长在分管和联系范围内授课;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在本部门授课,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在本地区授课。
请各授课人员及时将授课安排和讲稿报送县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璧山县“解放思想、扩大开放”
大讨论领导小组
2008年4月28日
报:市“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副县长,副巡视员,县“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领导小组成员,各督导组组长。
县“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
(共印1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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