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今年大事多,要事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我们既要继承行之有效的方法,又要锐意创新化解矛盾的载体和手段。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回避问题只能让矛盾复杂化、扩大化。
记者:司法厅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调研阶段,查摆出哪些阻碍发展的最突出问题?
蒙平友: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调研阶段,为了找出找准影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司法厅十分注重把握好“三个度”:一是在查摆问题的认识上提升“高度”,解决“敢不敢查摆问题”的思想顾虑。强调要站在全局和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上解放思想,树立不进即是退、小进也是退的意识,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领导带头查摆问题,在查找问题上动真格。二是在找准问题上把握“角度”,解决“问题找得准不准”的问题。强调要善于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审视工作,抓住重点,找准症结,着力在破除陈旧观念、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三是在完善措施上把握好“尺度”,解决“会不会破解难题”的问题。强调要善于抓重点、破难点、促全局。既要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盲目蛮干,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体现又好又快。
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回避问题只能让矛盾复杂化、扩大化。找准症结,抓住重点,破解难题,加快发展,是检验大讨论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找出了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四个最突出的问题:一是如何进一步全面活跃和提升基层工作水平;二是如何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如何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如何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完善措施,提高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能力。
记者:请问司法厅在破解难题上有什么新思路和新举措?
蒙平友:抓住讨论调研中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才能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为此,我们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赋予新的内容,努力实现“六个提高”:一是抓班子,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抢抓机遇、科学决策、破解难题、加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带队伍,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队伍。三是促改革,提高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能力。坚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四是强基层,提高基层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年内基本完成全区共1230个司法所的建设任务。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一批“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硬件设施好、规范建设好、群众评价好”的“五好”司法所。五是创亮点,提高打造工作品牌的能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法律服务。六是保稳定,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加大创新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记者:如何解放思想,破解难题,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蒙平友:实践证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极其重要。但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需要形成合力。这是我们的一个工作重点,也难点。尤其是今年大事多,要事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面临着特殊的形势和全方位的考验,做好今年的维稳工作意义特别重大。我们既要发扬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又要锐意创新化解矛盾的载体和手段。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万多个,有人民调解员14万多名,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有效防止了民间纠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械斗事件。我们要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丰富调解矛盾手段,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一要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措施和手段。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一把手”要亲自包案办案,直接参与调处重大和疑难复杂纠纷,层层落实责任制,逐案督办,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和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进一步完善人民
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构建“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二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以乡镇(街道)、村和社区为基础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积极推进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消费者协会等建立调解组织,把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到各个领域,提高人民调解覆盖面。三要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调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主动、及时地调解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
千方百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
记者:如何解决弱势群体“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蒙平友: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热点也难点。法律援助与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密切关联。法律援助主要是解决弱势群体“打不起官司”的问题。我们的法律援助刚起步不久,很多制度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百姓期盼得到更多更好的法律援助,这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心系群众,关注民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盼,办群众之所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面,让有理无钱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维护民生、维护公平正义。
一要增强服务民生能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要以维护和保障民生、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使法律援助更好更多地体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作用。
二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服务更多的困难群众。要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简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简化程序,畅通申请的渠道。同时,加强与泛珠三角九省区间法律援助办案协作,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输入地与输出地法律援助的联动协作机制,指导农民工就近快捷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三要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村以及相关部门、行业进一步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使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及时方便快捷。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广西行”系列活动,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